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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訂房:請於訂房確認後2日內預付房價50%之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 |
過年期間訂房請付全額訂金 | |
匯款銀行:合作金庫-北羅東分行 | |
戶 名:曹素真 | |
代 號:006 | |
帳 號:5414766024588 | |
匯款完成後,請務必來電告知訂房人姓名、日期、帳號後五碼、 匯款金額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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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時間:上午8點至晚上10點 | |
入住時間:15:00 以後、退房時間:11:00 以前 | |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身分證或護照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請您將住宿費餘款繳清。 | |
如需開立收據,於入住時請先告知,事後不補寄。 | |
為環保減輕一次性備品垃圾量,續住不提供更換備品。 | |
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食毒品、聚賭,經查獲一律報警處理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 | |
全館室內全面禁菸(包括廁所及房間),若發現違反規定者可處以新台幣2千至1萬元罰鍰。 | |
大門及房間鑰匙請務必自行保管於退房時繳回。若遺失、毀損酌收NT2000元工本費。 | |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晚上9:30後,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的安寧。 | |
如攜帶寵物請保持整潔,勿破壞家具,並嚴禁將寵物帶上床舖或睡床墊,寵物大小便需自行清理。 ※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 |
房內之家具、電器、擺設等設備皆為民宿財產,折損或遺失,敬請照價賠償。 | |
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(如床舖、櫃子、液晶電視、餐桌椅等),若損壞請照價賠償。 | |
本館歡迎寵物入住,為維護環境及毛小孩的安全,敬請主人配合: | |
- | 寵物(狗狗)會依體型收清潔費(體型定義:小型犬10KG以下、中型犬10-20KG、大型犬20KG以上) |
- | 本館室內毛小孩須全程使用禮貌帶/尿布。 |
- | 請維持環境清潔,自行清理屋內、外毛小孩的大小便。 |
- | 毛小孩不可上沙發、床鋪、床墊及坐墊等家具。 |
- | 請勿讓毛小孩玩小朋友的玩具或破壞民宿物品。 |
- | 毛小孩不可進入戲水池。 |
- | 安全考量,本館嚴禁單獨將毛小孩留在房間內、大廳、屋內或戶外區域。 |
- | 進出大門、柵欄或於戶外活動時,請留意身邊的毛小孩,以免毛小孩跑到馬路上或田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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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以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時無條件退回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 | |
颱風改期或取消以宜蘭當地或住客居住地的陸上警報為主,以中央氣象局宣布為主 | |
變更住宿日期請於14日前通知,本宿將為您保留訂金六個月未於14日前通知著則無法變更住宿日期,依照消保會規定退還部分訂金處理 | |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依據消保會規定) | |
A.預定住宿日期前14日取消訂房可退回全部訂金 | |
B.預定住宿日期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70%的訂金 | |
C.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50%的訂金 | |
D.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40%的訂金 | |
E.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30%的訂金 | |
F.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20%的訂金 |